电力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能源消耗的重要部分,电力保供事关国计民生,事关发展大局。8月17日,渝中区委办公室、渝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节约用电意识,加大节约用电工作力度,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《通知》明确,要按照区委、区政府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,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电措施,完善节电管理制度,压实工作责任,明确专人专岗,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迎峰度夏节约用电中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扎实推进节电工作,抓好日常节能管理,严格落实节约用电工作责任,细化节约用电措施,加强内部管理,对本单位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检查,严格办公设施设备用电规范,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必须载入节约用电相关条款,建立用电巡查公示制度,并进行绩效考核。要抓好空调节能,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,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和节能诊断,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空调。要抓好办公设备节能,优先采购节能办公设备,注重日常节电管理,及时关闭长时间不使用的办公设备,下班时关闭插座开关或拔掉插头,减少待机能耗。严禁在办公区域使用除空调以外的取暖设备。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,十层以上加装电能回馈装置。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,要减少电梯等用电设备的开启数量和时间。数据中心机房、食堂、锅炉房等用能场所要重点监控,加强计量和信息化管理,采取合理节能措施,切实降低电耗。要抓好照明节能,充分利用自然采光,减少照明设备电耗,100%实现高效照明光源,优化照明系统设计与控制,自觉养成随手关灯习惯,坚决杜绝白昼灯、长明灯。办公建筑物外部装饰照明、景观灯及道路照明实行节能调度和用电控制,严格控制开启数量和时间。要实施用电设备节能改造,加强对用电设备的使用管理,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,对单位用电情况进行能源审计,提出整改方案,实施节能改造。积极推进照明系统、空调、数据中心机房、电梯、供配电设施能源利用效率、厨房等重点用能区域节能改造,充分利用市场机制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,建设节能监测系统,实时监控用电设备,及时改进运行方式,提升办公设备能源利用效率。严格执行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建立机制强化落实,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,加强督导检查,对节电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,并将节电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节约型机关建设考核。要开展宣传引领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,培训节电知识,普及节电方法,营造节电氛围,养成节电习惯,及时收集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