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4日,重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“除险清患”专项行动与生命通道联合执法检查“雷霆行动”,由市、区两级城市管理、公安、消防救援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,以“短、平、快”的方式,查处占用、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行为。
3月24日,江北区江北嘴,市、区两级城市管理、公安、消防救援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,查处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行为。记者 崔力 摄/视觉重庆
“你好,你的车违规停在了消防通道上,请马上下来挪车。”上午9时30分,记者跟随执法队员来到江北区文星门街,发现在寰宇天下小区门口消防通道上,正停着三辆白色私家车,执法队员立即与其车主联系,进行劝离。
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如果车辆在消防通道上违停,他们首先会采用提醒劝离的方式,如果5分钟后车主还没有抵达现场,车主将受到处罚直至车辆被拖离。
三分钟后,三名车主都抵达了现场,驶离消防通道。“消防通道是保护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的‘生命通道’,你们停在这里是非常危险的行为,下次千万不能再犯了。”临走之际,执法队员也对三名车主进行了安全教育。
3月24日,江北区江北嘴,接到电话通知的车主第一时间将车辆开走。记者 崔力 摄/视觉重庆
对于在文星门街道路两旁违停占道,却联系不上驾驶员的车辆,执法人员依法开具了违停罚单。
据了解,目前重庆已连续3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行动,消防通道占堵问题已有较大改观。但由于城市建设历史欠账和发展不平衡、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淡化等原因,一些地方占堵生命通道现象时有反弹。
3月24日,江北区江北嘴,市、区两级城市管理、公安、消防救援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,查处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行为。记者 崔力 摄/视觉重庆
“要坚持从严从重、依法惩戒,对已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区域,要做到首查必罚、顶格处罚,加大处罚力度。”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卢鹏飞表示,对同一人(车)一年内多次违法的,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;对拒绝驶离、妨碍通行的,予以强制拖移;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情节严重的,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